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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淮南市物业服务企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0日 浏览量:932

淮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文


淮住房【2019】44号


关于印发《淮南市物业服务企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顺利推进,全面提升全市物管小区整体水平,现将《淮南市物业服务企业创建全面文明城市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5月16日




淮南市物业服务企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工作考核办法

为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顺利推进,全面提升全市物管小区整体水平,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相关标准和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全市有住宅服务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住宅服务项目。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各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服务项目的管理情况。具体标准分为环卫保洁、基础设施维护、文明秩序、氛围营造四项内容,同时设置街道考核及加分、扣分项目(附件1)。

(二)物业服务企业在文明创建工作过程中整体工作情况;具体标准分为服务项目按规定签订合同并备案、及时处理有关投诉等五项内容,同时设置加分项目(附件2)。

三、考核方法

考核方法实行物业小区月度考核、物业服务企业年度综合考评。

(一)物业小区月度考核由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组织。

(二)物业服务企业年度综评实行百分制,物业小区月度考核分值占80%,物业企业考核分值占20%。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根据物管小区月度考核情况和企业年度考核得分,并结合企业工作实效、配合度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也可引进第三方测评机构进行考核。

物业服务企业有两个以上的小区,按小区得分加权平均计算。

四、考核结果

考核评定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考核分数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60-8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五、单项否决情形

(一)基础工作未达到文明创建实地考察测评要求的,月度考核分数为0分;

(二)服务项目在各级检查、抽查中被通报、曝光后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月度考核分数为0分;

(三)在文明创建国测和省测检查和暗访中严重失分的,月度考核分数为0分。

六、考核结果运用

(一)物业服务企业评为优秀的,推荐参加各级精品规范化项目评选活动,并在物业项目招投标中加5分;评为良好的加3分;合格的不加分;不合格的企业,减5分,记入企业不良信用档案,两年内禁止参加新建项目前期物业招投标。

(二)对物管小区考核未达标的,一是责令其限期整改;二是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取消各级各类评先评优资格。

(三)考核结果在局网站及新闻媒体进行公布。

七、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 1.淮南市物业小区创建工作考核表

2.淮南市物业服务企业考核评分表

/editor/attached/file/20190520/20190520160012_3339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