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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高度不够,男童意外坠亡,哪些主体可能担责?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07日 浏览量:52

案例简介


    某日上午,小周(8岁)在小区独自乘电梯到达屋顶天台后坠楼身亡。经公安机关调查,排除刑事案件可能,但事故发生地的第一道防护墙下方铁栏杆下端与地面间最大空隙约有 18厘米,位于外围平台外延的第二道防护墙高度仅约40厘米,均未达到国家标准。


    小周父母将某开发建设公司、某物业服务企业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经审理,法院酌情认定开发建设公司承担20%的赔偿责任,物业服务企业承担20%的赔偿责任,剩余60%的责任由小周父母自负。


法律分析 -


本案中从各方的过错程度考量,小周父母未履行监护职责是事故发生的起因,小周系未成年人,小周父母未履行监护职责,让小周单独到达楼顶,小周意外坠亡,小周父母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某开发建设公司作为案涉建筑的建设开发方,在事发天台及防护墙的设计和施工上存在明显过错,对于小周坠亡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

某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小区服务方负有物业管理职责,事故发生地天台系小区公共区域,物业服务企业对案涉建筑天台防护墙 存在的安全风险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未能尽到管理义务,对于小周坠亡,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建议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有效地做好天台楼顶的管理工作,确保天台楼顶的安全和正常使用,为业主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1)完善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天台楼顶管理制度,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各部门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的管理职责,如维修人员负责设施设备的检查与维护,安保人员负责日常的巡查等,确保管理工作落实到人。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私自占用天台楼顶空间,严禁在天台楼顶进行违规搭建、堆放杂物等行为。定期进行巡查重点检查天台楼顶的门是否正常关闭、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无漏水迹象、是否有违规行为等,并做好详细的巡查记录。

    (2)做好设施维护。在天台楼顶入口处及周边明显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提醒人员注意安全,禁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标识应清晰醒目,内容包括禁止攀爬、注意防滑、防止坠落等警示语。检查天台楼顶边缘的防护设施,如女儿墙、栏杆等是否牢固,高度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对老化、损坏的防护设施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同时,提醒业主和施工人员不得在天台楼顶边缘放置物品,防止物品掉落造成高空坠物事故。

    (3)加大安全宣传。通过小区公告栏、微信群、短信等方式,向业主宣传天台楼顶管理的重要性和相关规定,告知业主不得私自占用天台楼顶或进行违规行为。定期组织安全宣传活动, 向业主普及天台楼顶安全知识,如防雷、防高空坠物、防水等方面的知识,增强业主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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