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述
2023年9月8日,长春市xx小区第7栋楼房外墙瓷砖脱落,导致停在该栋楼房附近的武某龙所有的的宝马牌汽车受损,经长春市二手车鉴定评估:吉xxx车辆损失价值金额为5490元。本次司法鉴定,产生鉴定费5000元。另查明,某物业公司系xx小区的物业服务人。xx小区楼房外墙瓷砖脱落情况已存在多年,某物业公司就此问题向住建局、街道办事处、请求社区等部门反映情况,并申请启动物业维修基金对个别楼房进行了维修,但包括7栋在内的其他楼房因特殊原因未能启动物维基金维修;某物业公司每年定期对小区内楼房外墙进行维修,在业主群内发布安全提示并在部分楼房外墙张贴警示。
案例分析
本案争议焦点主要是:某物某公司对武某龙的损害是否存在过错,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人民法院认为:某物业公司作为xx小区的物业服务人,对小区的共有部分具有管理维护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某物业公司虽然对小区内楼房外墙瓷砖脱落事宜进行了处理,但仍未有效防止损害发生,其一,某物业公司所举证据不能证明事发前在小区第7栋楼房附近张贴明显的警示;其二,墙体脱落位置距离商铺、人行道极近,某物业公司未采取设置围挡、防护网等防护措施,不足以避免危险情况发生。
综合上述情况,某物业公司不能证明没有过错,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故法院对武某龙主张赔偿损失5490元部分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关于鉴定费,鉴定费系查明损失的必要支出,一审法院参照诉讼费用负担的相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酌情裁判由某物业公司承担3556元(5490元/7719元×5000元),由武某龙承担1444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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