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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车位还要交管理费?合理吗?法院这样说!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08日 浏览量:51
在日常生活中
经常有业主疑惑
我买了车位还要交管理费吗?
管理费难道不包含在物业费里吗?
今天我们通过案例来解答大家的疑问
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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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管理费引发的纠纷

陈先生购买了某小区内的一个车位,但一直未使用。某天,他收到物业通知,要求缴纳车位管理费。陈先生认为车位未使用,不应缴费,拒绝支付。随后,物业限制了他的车辆出入小区大门和地下车库,导致他每次进出小区都需手动开启道闸,极为不便。陈先生将物业诉至法院,要求停止限制车辆出入。

法院审理后认为,即使车位未使用,物业仍提供了照明、清洁、排水等基本服务,因此陈先生需支付车位管理费。但物业限制车辆出入的做法属于滥用权利,违反了《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最终,法院判决物业停止限制陈先生车辆出入小区大门和地下车库,陈先生需补交车位管理费。




许小姐在小区购买了车位,但认为自己已经支付了物业费,不应再额外支付车位管理费。她拒绝缴费后,物业将她的车牌号移出门禁自动识别系统,导致车辆无法进入小区。许小姐多次与物业协商无果,最终也将物业诉至法院。

法院同样认定,物业费和车位管理费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车位管理费用于车位的特定服务,如清洁、照明、秩序维护等。许小姐需支付车位管理费,但物业无权限制她车辆的正常出入。最终,法院判决物业恢复许小姐车辆的正常出入权限,并支付她一定的赔偿金。







法官普法:物业费与车位管理费的区别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物业费,不得以未接受或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主要用于小区房屋公共建筑及其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和秩序等的日常维护和服务。

而车位管理费(车位物业服务费)则专门用于车位的管理和服务,包括车位的清洁、照明、通风、秩序维护等。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三款还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这意味着,物业无权通过限制业主车辆出入等不合理手段来催缴车位管理费。









总结
  1. 物业费与车位管理费是两回事:物业费保障小区整体环境,车位管理费则针对车位的特定服务。两者不能混为一谈。因为购买了住房的业主并不一定都购买了停车位如果将汽车管理费放入物业费中,那么对没有购买车位的业主是不公平的,所以汽车管理费不包含在物业费里面。
  2. 未使用车位也要交管理费:即使车位未使用,物业仍需提供照明、清洁等基本服务,因此业主需支付车位管理费。
  3. 合理沟通很重要:业主和物业之间应加强沟通,理解费用的构成和用途,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