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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房屋漏水殃及邻里 房主能否免责?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07日 浏览量:34

案情还原

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系某小区上下层邻居。202512月,张某发现房屋天花板渗水,导致自己屋内门框开裂、屋顶掉皮、吊顶变形泛黄、电线泡水安全隐患问题,同时还有灯具进水、电视背景墙开裂等多项损失。张某随即联系社区,经多方排查发现,系楼上王某的房屋长期空置,厨房安装的水管老化造成漏水后张某与王某联系,王某辩称该房屋长期空置、其本人常年居住在乡下,对漏水情况不知情,不认可系自家水管老化导致漏水,拒绝承担赔偿责任,于是张某诉至法院。





审理情况

承办法官经审理案卷材料认定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空置房屋出事房主能否免责。

承办法官认为,房屋所有权人对自有房屋负有妥善管理、定期巡查、及时检修的义务。在本案中,王某作为房屋所有权人,未履行设施检修、风险排查义务,其房屋水管老化漏水直接造成楼下张某财产损失,房屋空置不能成为免责理由,王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综合张某装修房屋及使用年限,王某过错程度等因素,法院最终认定王某赔偿张某损失共计10000元。




法官说法

房屋空置≠无需担责。无论是否实际居住,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及内部设施,均负有管理、维修、管护的法定义务,不得免除。小隐患易引发大损失。水管老化、地漏堵塞、暖气冻裂等,都是空置房屋的常见风险点。因未及时检修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房主不仅需承担自身房屋维修费用,还需赔偿第三方相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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