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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暴雨天气车在车库被淹 车主起诉物业 法院这么判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18日 浏览量:326

据安徽商报报道 淮南一男子将爱车停在小区地下车库,因为出现大暴雨天气,车库进水导致爱车被泡水损坏,损失惨重。事发后,他将小区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爱车损失。近日,淮南中院对此案作出了终审判决。

暴雨天气爱车停在车库被淹

市民刘先生(化名)是淮南市某小区的业主,为便于停车,刘先生租用小区外地下停车库车位且交纳了租金及车库物业服务费。

2021年7月16日晚,淮南市田家庵区发生特大暴雨,该小区地下停车场被淹没,导致包括刘先生的车辆在内的多辆车被淹,车辆因在水中浸泡损坏无法使用。后刘先生花费500元将车辆拖走。经评估公司评估,车辆的市场价值为11万余元。

事发后,刘先生将小区物业公司起诉至田家庵区法院,要求物业公司赔偿车辆损失等合计11万余元。

据了解,事发当天,淮南市气象台多次发布气象信息,包括雷电黄色预警信号、雷雨大风黄色预警信号、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另外,根据淮南市气象台发布的雨情信息,当天8时至次日0时,该市有18个站点降水量超过100毫米。其中部分站点超过200毫米。

车主与物业对簿公堂展开激辩

物业公司称已经履行物业管理职责,不存在过失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刘先生则称,当晚的暴雨不属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当天暴雨前淮南气象及本地主流媒体对暴雨均做了预见和报道,结合现有的天气预报等技术及本地既往夏季雨季的情况,物业公司对于暴雨应当能够预见。而物业公司在暴雨来临前无相应预警措施,未通过任何方式(比如说张贴告示、微信群通知等)提示业主应对暴雨的注意事项。在暴雨来临时,未通知业主挪车,疏散通道,未采取相关的防汛措施及防汛物资避免车库被淹,而是放任车库车辆被淹。

因此,刘先生认为,物业公司未尽充分的防御责任和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从而导致小区地下停车场被淹,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物业公司无需赔偿

田家庵区法院审理认为,2021年7月16日晚,淮南市田家庵区遭遇特大暴雨袭击,属于严重的自然灾害,无法避免,且在短时间内形成超强降雨,造成田家庵区多处被淹,大量车辆被暴雨淹没、冲走,事发小区地下车库进水,导致涉案车辆被淹,并非物业公司所能预见及控制,因此,强降水造成涉案车库进水、车辆被淹的情形,属于不可抗力。

一审判决,驳回刘先生的诉讼请求。

刘先生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2021年7月16日8时至次日0时,涉案地区降水量已远超过250毫米,属于特大暴雨。虽然发布了预警信号,但强降雨的雨量和强度已超出了当事人正常合理的预见范围。同时,在暴雨发生时,物业公司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终因雨量太大而无法阻止地下车库进水,无法避免车辆被淹。再结合同时段有多处地方发生了因雨急量大而被淹,多量车辆被暴雨冲走、被雨水淹没的客观情况,本次事件认定为不可抗力并无不当。据此,淮南中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转载至安徽网)